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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即所购?武汉市民买二手房家具家电全被换成旧货

更新时间:2023-06-19 19:28:27 编辑: 浏览量:409

武汉装修网获悉一起二手房纠纷案例,8月份,林先生通过中介看上盘龙城F阳光城小区的一套房子。看过房子后,他觉得,室内装修以及家具、家电都不错,特别是家具、家电都是近乎全新,便签下了购房协议,并付了定金。9月18日,林先生、卖房人、中介,三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

二手房家具

办完过户手续后,三方到了这套新购的房子验房,此时,妻子和儿子都累了,就说,不跟着去物业公司了。林先生进房后,匆匆看了一眼,就和原房东及中介到物业公司办理车库变更手续。

刚刚办完手续送走中介和原房东,林先生就接到妻子电话:家里很多家具、家电都不是以前的样子了。林先生急忙跑回家一看,电视、燃气灶、热水器、消毒柜、沙发、床等都换成了旧的。燃气灶还无法点着。

中介称没特别约定“所见即所购”

前天上午,来到林先生新购的这套二手房内发现,热水器、电视机、燃气灶等家具家电都是旧的,且很多物品不合尺寸。电视机插头与墙上插孔对不上。

中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保留了卖房时拍下的室内场景照片。对比可发现,现在的电视机、燃气灶不是原先的,另外,床和沙发也存在明显不同,原先配有6把椅子的餐桌,现在只剩下4把椅子。

中介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买房时,原房东确实答应附带家具、家电,只带走一张婚床,且有物品清单为证。只是清单中并没有对物品的详情进行明确。不过,按照常规,如果没有特别提出,看房时,室内物品(除衣物、首饰等私人物品外)如家具、家电是什么样,交房时就应该保持什么样。因为,室内装修及家具、家电的优劣,在买房人做出“买不买这套房”的决定过程中,起着很大作用。而原房东在最后时刻,换走了部分家具、家电,她从业十几年,闻所未闻。

原房东承认是自己反悔了

前天下午,联系了原房东叶女士,叶女士表示,这房子本来就是贱卖,约定附带家具、家电,但没约定一定要附带室内原来配置的家具、家电。

一番辩驳后,叶女士最终承认,答应过送室内原配家具、家电,但她表示,现在反悔了。林先生可以报警,也可以去法院告她。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清单和室内实景图可以互相对应,证明室内原来配置的是什么物品。因为这些物品对购房者做出买房决定具有重要的考量价值,所以,没有特别提出,就需要按照看房时二手房家具所呈现的样子交房。在这件事情中,原房东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部分违约,购房者可以通过中介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

昨天下午,经过中介公司协调,最终,原房东以现金补偿方式,与购房人林先生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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