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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街边巨型鸟笼建筑很扎眼 主管称装修前已报批

更新时间:2023-06-21 10:32:53 编辑: 浏览量:596

武汉装修网了解,熙熙攘攘的汉口新华路边,冒出一个巨型“鸟笼”。走近一看,居然是一栋会所,外立面被一个铁质“鸟笼”罩着。“这样装修是否属于违建呢?”昨日,市民刘先生对此颇为好奇。

刘先生介绍,在汉口新华路与马场路交会处,鑫城国际润雅苑临街有一排商铺,最西边为一栋两层的建筑。后来,商铺对外立面进行装修,做了一个巨大的铁制“鸟笼”,罩在该建筑外面,看起来非常扎眼。

昨日下午,武汉装修网业内人士来到该路口,老远就看到了这个“鸟笼”,整个建筑被钢管笼罩,顶部还有一个挂钩的造型。建筑顶部离鸟笼顶部还有一层楼的空间,被装修成一个小花园。

业内人士走近一看,该楼是一个会所,提供餐饮等服务。会所内一主管称,他们装修时向城管部门进行了报批。业内人士随后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商铺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属城管部门管。

随后联系了江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经调查,该会所装修前已向江汉区城管局直属五队报批,并非违章建筑。

武汉装修网在这里提示,街边店面装修一定要经过审批之后才能改造。

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而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建设的,其行为属于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已经建成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就是违章建筑,此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当事人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没有根据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的,其建成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同样也是违章建筑。

违规建筑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非法占地。

二是侵占公共用地和绿化用地。这类违法建筑主要是在自己合法建筑的门前屋后非法搭建附属房屋,用于生活或经营,将公共用地占为己有;在绿化用地上乱搭乱建。

三是非法抬楼加层。责任人未经审批,将自己的建筑物私自抬楼加层,扩大建筑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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