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限购令适时放开 全装修房可免装修部分契税
意见包括6大条款、20项细则,明确要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房贷利率最高可打七折。同时,银行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房贷,一个月内予以放款;使用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对其商业贷款部分予以利率下浮优惠。
业内专家分析,今年7月,武汉市虽然放松了限购政策,但市场反应未达预期,楼市去库存压力依然很大,根本原因在于信贷政策仍然偏紧。“鄂六条”可降低房贷门槛,有利于开发商盘活资金,从而进一步激发楼市活力。
购买首套房贷款利率最高七折
据省住建厅介绍,从全国各大省市尤其是中部地区来看,我省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最近,国家住建部对我省房地产尤其是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全省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增速有所减缓,市场总体平稳。但从4月以后,商品房销售开始下滑,截至5月底,武汉市商品房库存约需12个月消化,其他11个设区城市约需14个月消化,24个非设区城市约需16个月消化。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各类优惠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上给予优惠支持。居民家庭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
同时,各商业银行要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快受理、审批和发放。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要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放款。
此前,银行对居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利率普遍上浮5%。部分没有上浮的,要么被要求提高首付比例,要么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额的银行理财和保险产品等。
武汉限购令根据市场适时放开
今年上半年,武汉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住房销量下滑。意见要求,武汉市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放开住房限购等政策,稳定市场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此,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受国家收紧流动性、金融信贷政策从严的影响,意见中要求的贷款利率落实难度较大。目前该市商品房供应、销售总体稳定,个别供应量过大的区域出现价格波动属于合理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关于武汉进一步放开限购的传言,目前尚不明确。武汉市场还没有到需要全面放开住房限购的阶段,即使出台放开限购的具体措施,也需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分析认为,今年7月19日,武汉市已对楼市限购进行了松绑,只是没有正式发文。根据意见的指导精神,相信还有再次调整的空间和可能性。
意见同时要求,其他市、县也要加强市场研判,合理把握住房用地供应节奏和总量平衡,管控好土地供应闸门,控制商品住房新开发总量,避免新建商品住房集中过度投放,保持市场平稳。
三种情况下 购房可享契税优惠
根据意见,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可享优惠:
一、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
二、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三、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住房公积金 省内可以异地使用
意见要求,放开省内城市落户门槛,对于引进人才等予以购房优惠。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2020年)》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购房人,依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对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在鄂投资机构派驻人员、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村转移人口、大学毕业生等,在我省城镇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政策优惠。
支持异地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对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公积金存储银行对同时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要对商业贷款部分予以基准利率下浮优惠。
买全装修房可免装修部分契税
购房后的装修,也要花一大笔钱,不仅麻烦,还会造成浪费。今后,精装修房、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将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一个方向。
意见要求,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同时给予容积率奖励。
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优化投资地域分布,调整开发类型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推行A级住宅性能认定,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积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
业内人士称,这一要求对万科、恒大等建筑企业是利好政策,可引导、刺激住房节能环保性能的提高,推动全装修房的建设和消费。
闲置商品房可转为保障性住房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市场,确保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高端需求实行优质优价。
今年4月,黄石市成为全国6个共有产权试点城市之一。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公租房,逐步取代经济适用房,并鼓励收储、回购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户区改造还建房使用,并给予各种税费优惠,以解决保障房源不足的问题。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住房、先租后售等方式运营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托管业务;引入基金或民间投资收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租赁房源向市场租赁或向保障对象配租。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有稳定就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基本住房需求。